《穩定幣條例草案》:香港全新加密貨幣制度
January 6, 2025
香港政府上月於憲報刊登《穩定幣條例草案》(下稱「該草案」),為鞏固其作為加密貨幣主要樞紐的地位邁出了重要一步。該草案於2024年12月18日進行首讀,預計在未來數月內通過並成為法例。
擬議的制度將穩定幣的發牌納入負責監管香港所有銀行活動的香港金融管理局 (下稱「香港金管局」) 的監管範圍內。
政府在該草案的參考資料摘要中1 認可了穩定幣有潛力發展成為廣泛普及的支付途經,並在主流金融系統中發揮重要作用。該參考資料摘要中亦承認,除非採取措施禁止穩定幣或為本地市場運作穩定幣提供監管框架,否則這可能對此主流金融系統構成重大風險 。隨著該草案面世,後者為香港擬採取的方向。
該草案將未經香港金管局授予牌照或特別豁免而提供穩定幣或從事與穩定幣相關的特定活動2 列為刑事罪行。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罪行的適用範圍包括在香港境外進行並主動以香港公眾為目標發行穩定幣。
此發牌制度沿用其他現有發牌制度的類似規定,例如《證劵及期貨條例》3 下中介人的規定。這些規定包括審查所有董事的背景以確保他們為適當人選、對大股東的事前批准程序及確保擁有足夠的財務資源,以及對持牌人實施全面反洗錢及恐怖分子集資的規定4。
此外,雖然任何申請者中的董事會成員無需為香港居民,但申請者必須有三位在香港居住的關鍵管理人員,這些管理人員亦必須符合適當人選的規定5。
穩定幣牌照只會授予香港公司或已獲得香港金管局發牌在香港進行銀行活動的海外認可機構。此穩定幣牌照沒有限期,但可被香港金管局撤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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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幣條例草案》代表一個備受尊重的地區監管機構運行的全面監管框架,希望這將為香港在加密貨幣市場中爭取成爲重要角色邁出令人振奮的一步,同時平衡保護投資者以及金融系統免受不法分子侵害的需要。
林啟思
羅拔臣律師事務所於金融科技、監管機構調查及訴訟以及牌照及法規方面提供全面的監管服務。本所的監管機構調查及訴訟團隊負責處理香港主要監管機構 (包括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監會)、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交易所及香港保險顧問聯會) 的查詢和調查。本所的牌照及法規團隊協助客戶應對複雜監管規定,協助處理牌照申請、法規事務以及向各類金融機構及上市公司提供持續監管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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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經事務局及庫務局於2024年12月11日發表:https://www.legco.gov.hk/yr2024/english/brief/bm4144c_20241211-e.pdf
2 詳情請參考《穩定幣條例草案》第8-13條
3 第571章《證劵及期貨條例》
4 詳情請參考《穩定幣條例草案》附表2
5 行政總裁、後補行政總裁及穩定幣主管 (請參考《穩定幣條例草案》第63-70條)
6 香港金融管理局所獲的權利已在《穩定幣條例草案》第28-35條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