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的破產及債務重組團隊擁有相當豐富的經驗處理在香港各種清盤及破產事務。
本部與本所的銀行及金融事務部合作,向不同的金融機構、有抵押債權人和其他持有清盤公司重大權益的客戶提供策略性建議以追討最高程度的債項。
本部經常為面對財政困難的公司之董事局提供意見,包括其根據香港法例的法律義務和公司在香港清盤的方法及程序的法律意見。
本團隊代表清盤人,建議清盤過程中清盤人的法律權利和責任,如優先償付、保留訴訟權利、不公平的優惠及董事喪失資格等事宜。此外,本部亦經常協助在清盤過程召開的會議中協助董事、清盤人及債權人,以及於監察委員會代表有利害關係的人士。
本部亦向破產管理人就其行使押記賦予對本地抵押資產的管理權及出售權的權利和限制提供法律意見。
本團隊經常與債權人和公司合作進行企業拯救、重組及再融資和債務重組計劃,當中亦包括法院批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