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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电子邮件诈骗和禁制令的实用建议



2023年7月25日

在香港,电子邮件(“电邮”)诈骗屡见不鲜,因此诉讼律师经常受委托试图追回通过各种欺诈手段支付给骗徒的资产,而禁制令是追讨过程的核心部分。

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同,但当中皆会衍生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实际问题。当然,以下内容仅供一般参考,当您发现自己成为电邮诈骗的受害者时,应征求法律意见。

当意识到自己被骗时应采取的措施

假如您转账至一个银行户口后,突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例如:你以为要求你付款的人突然问你什么时候付款;或当您注意到某个早前跟您通讯的人的电邮地址改变了一个字 - 您急需采取以下措施:

阻止资金从收款银行户口流出

您应向收款银行发送一封信函,告知他们有欺诈成份的款项转账至该户口,并向其提供收款户口的名称、账号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果该笔资金仍在收款银行,收款银行可冻结资金,并向警方举报可疑交易,希望警方能够发出「不予同意通知书」,阻止该资金流出。同时,您应向警方报案,可透过电子报案中心立即报案,随后亲自去警局作供,让警方尽快展开调查。

尝试获取资讯

您可致电收款银行,查询该笔款项是否仍在账户中。通常电话中的知情人士会表示他们不能提供有关资讯,但他们可能会间接表达该笔款项或大部份款项是否仍在账户中。

向警方报案后,应立即向其发出信函,询问他们采取了哪些行动及账户中的余额。发出信函后,应立即致电警方作出跟进。

评估下一步的行动

当完成上述事项后,应根据一众相关因素,例如被欺诈的金额、从银行/警方获得的资讯、银行/警方所采取的行动等,来评估如果不取得禁制令来冻结资金,资金从银行账户流出的风险。若评估后认为银行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值得申请禁制令时,下一步是申请冻结账户资金的禁制令。实务上,可申请的禁制令有两种:第一种称为资产冻结令,冻结所有资产但以被欺诈的金额为限;另一种是所有权强制令,冻结收款账户中的资金。申请禁制令需要克服若干障碍,但法院通常会同情遭受欺诈的一方。

禁制令的目的是冻结收款银行账户的资金,阻止诈骗者获得资金;同时,向该账户持有人(通常是香港注册公司)提出诉讼,取得判决。取得判决后,应采取下述措施将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支付予受骗一方,以判决金额为限。

有不同的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最简单的方法是取得对被欺诈金额的判决,连带利息及固定律师费用,并通过涉及两个阶段的第三债务人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根据判决冻结资金,并支付回受害者。另一种方法为除银行账户持有人外,同时把银行加入诉讼,取得命令使银行披露该账户的账户记录;如果在账户的资金属于受害者,获判决时,可以取得财产归属令使银行将该笔资金还予受害者。

处理方案视乎每个个案的情况,而每个案件皆有相似及不同之处。关键是要迅速和深思熟虑地采取行动,以便在法律程序完成之前把资金冻结。此外,我们亦需要与银行和警方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与警方和相关银行官员保持友好的关系。

 

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从不受骗。每当收到要求付款的电邮时,应确保邮件内容没有奇怪或异常之处;尤其当供应商要求您付款予一个与平时不同的账户时,便需特别注意。诈骗者可能会说这是因为常规账户存在技术故障或正在接受审计,以游说您支账予别的账户。一个建议做法是,每当收到电邮付款要求时,先致电您认识的接洽人核实付款细节,并仔细检查对方的电邮地址是否有任何更改。总而言之,我们应时刻保持警觉!

 

李爵铭

 

有关电子邮件诈骗、禁制令及相关事宜的具体建议,请联系:-
李爵铭 |  jeremy@robertsonshk.com | +852 2861 8403

免责声明:本出版物为一般性出版物,不构成法律意见。在就本出版物中涉及的事项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您应该寻求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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