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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替公司注册号码:为香港公司实施新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2023年10月19日

引言

香港政府将为本地公司和实体实施新的「唯一业务识别码」。这项举措将使用 8 位数的商业登记号码作为新的「唯一业务识别码」,主要目的是消除因多重识别码而可能造成的错误。此外,「唯一业务识别码」还能帮助公司更有效地向业务同行验证身份。

为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公司注册处已修订《公司条例》(第 622 章)下的 83 份指明表格。经修订表格将配合公司注册处于 2023 年 12 月 27日推出全面翻新的公司注册处综合资讯系统网上查册中心(Integrated Companies Registry Information System 或ICRIS)同时实施。

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香港公司必须使用经修订的表格,并以其商业登记号码作为其「唯一业务识别码 」。过渡期将允许部分(但非全部)现有表格在实施日期后的 6 个月内保持有效。

本文概述了这项新措施的主要特点,并讨论其举措的影响。

 

商业登记号码用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

唯一业务识别码是一种用于识别法律实体的识别码。一些司法管辖区已经实施了类似措施,如新加坡的单一机构识别码(Unique Entity Number 或 UEN)和中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将作为公司和实体的「唯一业务识别码 」。

商业登记号码

商业登记号码是税务局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 章)所发出的商业登记证的 8 位数字

如商业登记证的证书号码为 “5xxxxxx-000-04-17-A”,相应的商业登记号码为 “5xxxxxx”。

对于在 2023 年 12 月 27 日或之后成立或注册的公司,公司注册处将会采用其商业登记号码为公司注册号码,并于公司注册处发出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上显示为「编号」。

至于现有公司,由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在向公司注册处递交的所有相关表格中,其商业登记号码将作为公司的独特识别码。

公司注册号码

公司注册号码目前由公司注册处分配,并在公司注册处发出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上显示为「编号」。

公司注册号码通常为 7 位数,但对于较早成立的公司来说可能会更少。例如 :香港上海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号码为 “3”、香港律师会的公司注册号码为”77”。为清晰起见,有时会在开头添加零,形成一个 7 位数的号码(如 “0000077”)。

对于在 2023 年 12 月 27 日或之后成立或注册的公司,公司注册处将不再分配单独的公司注册号码。取而代之的是由税务局分配的商业登记号码。

至于现有公司,公司注册号码的申报将被商业登记号码的申报所取代。

受影响的公司和实体

新措施不仅适用于根据《公司条例》(第 622 章)成立或注册的公司。

第一阶段已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对有限合伙基金实施生效。

第二阶段将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开始,适用范围包括:

  • 根据《公司条例》(第 622 章)成立或注册的公司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571 章)第 IVA 部成立或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 根据《有限责任合伙条例》(第 37 章)注册的有限责任合伙
  • 根据《注册受托人法团条例》(第 306 章)成立为注册受托人的法团
  • 根据公司注册处处长所执行的各项条例成立或注册的其他实体

 

修订表格及过渡性安排

公司注册处已修订所有相关的指定表格,以方便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第二阶段的新安排。这些经修订的表格可于公司注册处网站查阅。

公司和相关人士/实体应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使用这些新表格。

然而,作为过渡性安排,在实施日期起6个月期间内,公司注册处会继续接受现有的指定表格。但以下表格除外:

  • 表格NNC1 - 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
  • 表格NNC1G - 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
  • 表格NNC5 - 合资格公司的注册申请书
  • 表格NN1 - 注册非香港公司的注册申请书
  •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571 章)及《证券及期货(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规则》(第 571AQ 章)下的表格

 

全面翻新的ICRIS

现有的公司注册处的ICRIS系统于 2005 年首次推出,是公司注册处的核心资讯系统。公司注册处在 2018 年展开一个开发项目,全面改造现有资讯系统。全面翻新后的ICRIS将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启用。

新系统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单一的综合线上平台,允许客户使用不同的服务,如电子提交文件服务、电子查册服务和申请要求处长披露不提供、受保护资料的资料,以及提供一系列新功能。

例如,新系统将提供搜索功能,以助搜索现有公司注册号码对应的商业登记号码。

 

继续使用公司注册号码

在新制度下,尽管商业登记号码将用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现有公司的公司注册号码(即公司注册证明书及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上显示的编号)将维持不变。换言之,现有的公司注册号码不会因采用「唯一业务识别码」而转换为商业登记号码。

现有公司/实体的公司注册号码仍可用作为识别码,作为「唯一业务识别码」外的另一种识别码。此外,鉴于某些法律条文规定使用公司注册号码,公司注册号码在可预见的将来仍具有一定用途和相关性,除非新的立法在法律上用新的「唯一业务识别码」取代它们。

 

结论

实施「唯一业务识别码」计划的目标是为香港公司采用单一的业务识别码,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及减少可能出现的错误。新措施将适用于在香港成立或注册的各类公司和实体。

公司注册号码将于2023 年 12 月 27 日后被逐步取替:

  • 现有公司/实体和相关人员须使用修订后的表格申报商业登记号码,以符合相关条例的规定。
  • 除税务局分配的商业登记号码外,公司注册处将不会为新公司分配单独的公司注册号码。

不过,现有公司的公司注册号码仍可以用作为识别码,在可预见的未来继续发挥作用。

长久而来,合同和商业文件中经常会注明公司注册号码作为识别码。随着「唯一业务识别码」的实施,建议将公司注册号码的引用替换为商业登记号码的引用,作为新的唯一业务识别码,以防止混淆并确保一致性。

 

关键要点

  • 公司注册处已修订《公司条例》(第 622 章)下所有相关的指明表格。
  • 有关公司/实体及相关人士应熟悉公司注册处公布的经修订表格。
  • 经修订的表格将于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使用。
  • 在 6 个月的过渡期内,可使用部分(但非全部)现有表格。
  • 我所建议在订立合同及商业文件时,公司/实体应改用商业登记号码以替代公司注册号码,以防止混淆并确保一致性。
  • 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用户可在全面翻新的公司注册处综合资讯系统网上查册中心上查询实体的公司注册号码和商业登记号码。

曾斌 张睿琳

 

如需具体建议或咨询意见,请联系:-
Pan Tsang | pan_tsang@robertsonshk.com | +852 2861 8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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