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交易的重点不在乎问题,而在于解决办法。
林律师是罗拔臣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亦是本所私募投资及商务部的主管。他分别于2023及2025年两度获得《亚洲法律杂志》香港法律大奖的「年度管理合伙人大奖」,亦是《商法》《法律精英2024-25:睿见领袖》名册中其中一位备受中国法律市场推荐的国际律师。此外,他亦获《LegalOne》评为杰出综合实力律师 (香港)。
过去三十年来,他在香港就合并和收购、基金和公司法提供法律意见。
林律师为获证监会发牌的注册中介人,处理一系列证券与合规工作。林律师亦与环绕金融科技界的有关人士合作,就他们的产品的相关法律和监管问题提供专业建议。
多年来,林律师一直就私人和上市公司董事会,以及个人董事提供各种合规事宜的法律建议,包括受信和法定职责,会议程序以及企业管理的问题。他亦就公司行为失当的事项代表少数股东。
林律师对金融服务界的事宜有相当的经验,就高级管理层的服务条款和权益,以及合约终止后契约的可执行性提供法律意见。
林律师经常就董事的职能和责任,以及香港公司法的各种问题进行演说。
林律师是香港律师会律师以法团模式执业工作组的成员。
相关资讯与刊物
专业资格
英格兰伯明翰大学法律学士
巴黎商会法国事务高级文凭
于1990年成为英格兰和韦尔斯注册律师
于1991年成为香港注册律师
于1993年成为澳洲注册律师
所属团体
香港律师会
英格兰和威尔斯律师会
澳洲新南威尔士州律师协会
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会员
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
国际青年律师协会前国家主席代表
香港律师会律师以法团模式执业工作组成员
曾处理案例
私募投资及商务
就两宗个别管理层收购地区性卫星操作和配备批发商担当首席律师。
为参与香港交易所买卖的经纪就出售和收购其地区性业务为买卖双方提供法律意见,包括获取有关规管机构的同意。
代表一间以香港为基础的房地产投资基金与债务票据的持有人洽商,以新基金进行架构重组,进行负债权益互换的安排。
在一宗国际制药组织涉及十亿元的融资合并中担当香港代表律师,处理有关证券文书和清洗交易程序。
代表小股东和董事局中的少数权益,执行其法定和普通法赋予的权力,就控权股东的失当行为,要求董事局提交文件。
为在香港主板上市的公司的董事局提供企业管理的意见,包括审计、酬金和任命委员会的成立和运作,以及为管理层就股东周年大会和特别会议作准备。
为一家提供交易平台及相关产品的区域集团企业的私募基金收购提供尽职调查、企业重组、及融资的法律意见。
金融科技
代表数家金融科技企业处理其香港的合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