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罗拔臣律师事务所的保险部团队拥有丰富经验协助客户处理各方面保险相关的香港法律问题。

本所拥有广泛的经验处理医疗疏忽案件,多年来代表本地不同的私家医院及医疗机构,亦曾多次代表原告提出医疗疏忽的索偿。此外,本所代表保险公司和申索人提出人身伤害、雇员赔偿、第三者汽车保险和产品责任的索偿。

本所的保险部团队就各个服务行业的专业弥偿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客户根据香港的《公司法》评估董事及重要职员保险的可用性和涵盖范围。

本部联同本所的监管团队积极提供各方面适用于保险行业有关香港监管制度的专业意见。

其中,本所向香港保险顾问联会提供法律意见,该联会为本地保险经纪行业的自我监管机构,本所的合伙人史密夫律师为该联会纪律委员会的前主席。目前,本所负责管理该联会的纪律处分程序,并于所有聆讯担当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