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拔臣律师事务所的牌照及法规团队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以回应位处亚洲首屈一指的金融中心的客户,与日俱增的繁复需求。
除了代表各种各样的金融服务客户,以及就香港的监管制度为其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本所亦不时协助基金及资产经理在本地成立及就其业务申请所需的牌照。本所曾代表客户申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十类受规管活动中的九类受规管活动牌照,并协助客户处理所有有关维持该等牌照的事宜。
本部与本所的私募投资及商务部曾多次代表客户成功申请并获批准收购持有证监会牌照的公司。本部亦与本所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部合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就各类型交易的规管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一般而言,本部为银行,金融机构,受规管的中介人及香港上市公司就持续合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就其在境内各方面的业务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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