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楠

合夥人

李律師加入羅拔臣律師事務所任實習律師,並於2009年成為本所合夥人。

李律師專門處理商業爭議排解案件,範圍涵蓋銀行的申索、股東案件爭議、合同糾紛、建築案件以及具爭訟性的遺囑認證。李律師對處理監管事宜亦有相當的經驗,當中包括由監管機構提出的紀律處分程序、相關的民事申索,以及刑事檢控。

李律師於2016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任命為中國委托公証人,能為客戶提供公証服務及擬備公證文書用於中國內地,茲證明在香港有法律效力的行為、事實和文書。

李律師亦是香港民事訴訟程序(即白書)的特約撰寫人,該出版物是香港民事訴訟法律程序方面的權威性刊物,深受到香港法官和律師的信賴。

李律師亦是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的兼職導師,教授法學專業證書課程中核心課程之一的民事訴訟實務課程。

李律師亦曾於2023年12月4日至29日在區域法院任職暫委副司法常務官。

 

相關資訊:

業務範圍

保險, 監管機構調查及訴訟, 家事及婚姻事務, 銀行和金融事務 - 具爭議性, 訴訟及爭議排解, 中國委托公証人服務

語言

英語,廣東話,普通話

專業和學術資格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士

於2003年成為香港註册律師

於2011年成為婚姻監禮人

於2016年成為中國委托公証人

於2022年完成倫敦瑪麗女王大學的國際爭議排解碩士課程

所屬團體

香港律師會

中國委托公証人協會

 

訴訟及爭議排解

  • 代表一間上市公司呈交債務償還安排以重組其債務,取得法定要求的債權人支付和法庭的批准。
  • 代表一間保險公司就其前僱員挪用巨額款項及其他串謀人士取得馬雷瓦資產凍結令和諾里奇藥商披露令,並展開索究申索。
  • 就電話騙案和網上騙案對海外騙徒展開索究申索和作抗辯。
  • 代表眾多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員,持牌法團的負責人員及財務金融機構的前線員工處理由證劵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展開,對於受規管活動,各種各類的市場失當行為及合規事宜的調查。
  • 為個別人士和公司客戶就突擊搜查和面對搜查令提供法律意見。
  • 為一位被前僱主申請禁制令,並同時面對金錢申索、刑事檢控,以及離婚程序的客户進行抗辯。
  • 代表遺囑執行人處理其牽涉多個司法管轄區及具爭議性的遺囑認證訴訟(當中涉及位於美國及香港的巨額遺產),並同時處理反對方提起的刑事檢控。
  • 就政府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土地及政府應付的賠償金額代表物業的註冊擁有人。

監管機構調查及訴訟

  • 為多間本地銀行就其對顧客履行合約的法律責任及加強有關處理投資產品及提供銀行服務的內部政策提供法律意見,並代表銀行處理其顧客向銀行提出的專業失當投訴及金錢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