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罗拔臣律师事务所的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团队积极就本地资本市场的招股事宜提供有关香港法律及监管的法律意见和服务。

随着日益增加的首次公开招股申请,本所近年代表不同的发行人、承保人和保荐人于香港联交所及创业板市场上市。本所有参与在最近成功上市的公司包 括:川控股(股份代号:1420)、利骏集团香港(股份代号:8360)、Classified Group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8232)、盛良物流  (股份代号:8292)。

本所从拟议上市的早期阶段与发行人及投资者合作,为不同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如上市适合性、规划架构、重组及首次公开招股前的融资事宜等。本所亦协助公司双重上市,以及就有关海外上市提供香港方面的法律意见。本所亦参与反向接管香港的上市公司。

此外,本所拥有所有形式的公开招股的丰富经验,包括供股发行、公开发售、配售及发行认股权证及债务证券。

本所的企业融资部与监管团队紧密合作,提供有关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法律意见,包括关联交易、各级别的通知和须予披露交易所需的批准,以及根据上市规则一般的披露规定。本所亦就大股东对收购守则的应用提供意见。

本所受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委托,就各方面如股票交易、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运行,内部监控及董事会和股东会议的安排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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