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是罗拔臣律师事务所商业诉讼部的成员,主要为香港上市公司与私人企业在不同的法律诉讼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及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她是汤森路透出版的Securities and Futures Ordinance (Cap.571): Commentary & Annotations 的撰稿人。
业务范围
语言
英语,广东话,普通话
专业资格
香港律师(2015)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学士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专业证书
所属团体
香港律師會
诉讼及争议排解
- 代表日本破产受托人,于香港法庭注册由日方颁发的破产令。
- 代表航空公司董事,就针对其董事身份所颁下的禁制令作出抗辩。
- 代表受敲诈及威胁的国际保险集团高层,并处理与案件有关的合约事宜。
- 代表上市公司主席,就总额达900万美元之申索作出抗辩。